深圳购房新政策有:
1、深圳市发布调控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2、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
3、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4、限售是本轮调控升级中的最大亮点。过去深圳楼市调控仅停留在“限购”的层面,新政强调,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深圳房地产调控新政重点:
限购限贷相关政策:
1.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
2.深圳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4.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5.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6.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7.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018深圳房地产买房政策:
深圳本地户籍不需要社保,以家庭为单位可购二套房。如果之前有贷款记录,再购按二套房的政策付款缴费,如没有则按首套房付款缴费。
深圳买房的参考建议:
对于工作年限不长,经济积累比较有限的置业者,较适合于阶梯型,或者说分步置业,置业最好买小户型。为此提几点具体建议供参考:
一、买房前要清算一下自己现有的现金流,包括存款、现金、可以套现的股票等。根据现金流,考虑付款方式和所能支付的首付款,从而考虑所购买的房子的总价。
二、计算购房后的家庭收支状况。计算时,收入应侧重固定可靠的来源,如工资、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支出包括月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话、正常生活开支、娱乐教育费用、父母医疗费用等。如果年轻夫妻准备买房后“添丁加口”,一定还要预留一笔大费用。
三、80后购房不以区域作为主要依据,考虑更多的是交通、生活便利性,如在公交线路广,有轨道交通或规划远景的地方买房。
三、建议以小户型为考虑对象,两房是更为合适的选择,一间可作为书房使用,以后可作为儿童房,实用性更强。如果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或待囊中宽裕后,才购买大一些的户型。
五、要考虑教育因素。现在买的房子多数是期房,一年多时间才能住进去,到时候是要考虑结婚、生宝宝了。因此,80后一定要在幼儿园、小学附近买房。